11月28日,我在去哪兒網訂了兩張從上海到臺北的往返機票,往返時間分別是1月16日和1月27日,票價為2147元一人,稅費為701一人,網頁上并沒有顯示為特價票,也并沒有明確的標志說不能退改簽。
12月30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退票,退票的程序上也有退改簽一欄,但退票之后,機票款兩人總共4294一分未退,只退了稅費。
去哪兒網點退票按鈕的時分沒有任何提示告知我退票只退稅費,機場建設費、燃油費、保險費,作為1個消費者,在退票的時分沒有任何知情權?二、按照去哪兒網退票流程,在審核退票并計算費用發(fā)短信給我,自始至終并未收到此短信,而是按照他們的意思直接退二一零元給我。
按相關規(guī)定,旅客(團體旅客另行規(guī)定)在客票上注明的航班起飛時間24小時以前申請退票,應支付原票款10%的退票費。
去哪兒網和商家的做法,明顯違背了該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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