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南岸區五小區,鄧光予小朋友向晨報投訴,買的飲料中獎了卻不能兌獎。
重慶晨報見習記者 王海 攝
重慶晨報訊 (記者 顧曉娟)昨天是周日,剛練完3小時書法,12歲的六年級小學生鄧光予正想玩個痛快,可一件小事改變了他的主意———小光予中獎了,獎品是“送指定美汁源果汁一瓶”。可高高興興地拿著瓶蓋兌獎,小光予卻被老板拒之門外。
“飲料瓶上明明寫著,贈飲兌獎截止日期是10月31日16點,老板偏說過期了。”小光予說,這事同學遇到過一次,而自己遇到過兩次了,覺得太不公平!昨天中午,鄧光予給重慶晨報966966熱線打來了電話,決定維權。
中獎不兌
12歲小學生投訴老板
“兌獎10月31日才截止,今天30日,你說我能兌獎嗎?可老板偏說過期了,他就是不誠信,我要投訴他……”昨天中午11點40分,重慶晨報966966熱線傳來一個稚氣的聲音,有些意外的是,對方是個小男孩,聽聲音年紀不大,不過說話頭頭是道,語氣十分執著。
“我說的事情可都是真實的,如果不信,你們可以來采訪,我等著你們。”小男孩說,他叫鄧光予,今年12歲,是天臺崗小學六年級學生。
據鄧光予介紹,昨天中午11點半左右,自己下書法課后,到南岸五小區轉車回家,順便在車站旁副食店買了一瓶3.5元的美汁源葡萄味果汁。
“這種飲料中獎率很高,我們很多同學都在喝,我也想碰碰運氣。”小光予說,當時店里是一位阿姨,買之前,還專門問了這位阿姨美汁源還能兌獎不,“阿姨說,不能兌獎了,今天剛剛過期了。”
小光予還是買了一瓶,沒想到剛走出幾步,他揭開蓋子一看,真的中獎了。可是店里的阿姨還是那句話:“不能兌獎了,已經過期了。”小光予查看了飲料瓶,上面明明白白地寫著“贈飲獎兌獎自2011年8月1日至2011年10月31日16時截止”。
軟磨硬泡了好一陣,阿姨始終沒給兌獎,徑直到房間里吃飯去了,小光予只好離開了。
人小鬼大
研究美汁源兌獎細則
大約半小時后,在南坪城市江山小區外,重慶晨報記者見到了小光予,12歲的他身高約1.4米,一臉稚氣,手里還拿著那瓶紅蓋綠瓶的美汁源果汁。
記者一看,瓶蓋上果然寫著“送指定美汁源果汁一瓶”。中獎了卻不能兌獎,小光予有些生氣,“我就是不服氣!”
小光宇說,10月25日,自己還遇到過一次這樣的情況。那一次,他買的是一瓶美汁源的C粒檸檬,當場揭蓋就發現中獎了,可因為飲料沒喝完,沒蓋子不方便,小光予就留著瓶蓋到小區樓下兌獎。可小賣部老板卻說9月30日就過期了,不給兌獎。第二天,小光予只好換了一個地方兌獎,這才順利得到了贈飲。
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從那次以后,小光予仔仔細細地查看了飲料瓶上“揭蓋贏贈飲”活動細則。原來,飲料瓶上有兩個日期,其中一個是活動日期,為2011年8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在此期間,購買美汁源“揭蓋贏贈飲”促銷裝產品,如見瓶蓋內印有“送指定美汁源果汁一瓶”即可中獎;而另一個日期是贈飲兌獎截止日期,為2011年10月31日16時。
“我有個同學也沒兌到獎,同樣是因為9月30日這個日期。”小光予在想,有的老板的確不誠信,如果換成大人去兌獎,這事可能就不會發生了。
維權兌獎
花了6分鐘搞清事情
昨天中午,和重慶晨報記者一道,小光予再一次走進了位于南岸五小區的康平副食店兌獎。這時,看店的人換成了一名中年男子,而兌獎的經過仍不順利。
12點10分,小光予走進了小店找到了男子,“老板,我要兌獎!”男子看了一眼,不大理會,磨蹭了兩分鐘后,才走到了小光予跟前,不緊不慢地說了一句:“看清楚了沒有喲,真中獎了?”
隨后,男子又忙開了,急得小光予連喊了兩次:“老板,還能兌獎不?”
“你是不是在我這里買的都不知道,我怎么兌給你?你買的時候,阿姨說了過期了,那就是過期了。”男子說完再一次忙開了,旁邊的記者這才忍不住打起了幫腔:“不管是不是在你這兒買的,你也應該給人家兌獎啊!”
見到有人出言相助,男子這才終于走到了小光予的面前,查看中獎信息,再查看兌獎截止日期,6分鐘后,小光予終于兌到了獎。
事后,男子有些不好意思地告訴重慶晨報記者,之前并不是不給小光予兌獎,而是店里很忙,沒顧上這事。按照規定,兌獎截止時間的確是10月31日16點,只要時間沒到,任何人都是可以兌獎的。
新聞縱深>
12歲,身高約1.4米,小學六年級……眼前的小男孩一臉稚氣,可他卻有著與年紀不相符的智慧和勇氣。維權需要膽識,你12歲時有這樣的勇氣嗎?
“我上過兩次晨報了,如果這次也要上報,那就3次了。”在鄧光予臉上,有些喜形于色,“第一次上晨報是當志愿者,義賣晨報給山區孩子捐款,第二次是當報料人,這次沒想到自己成了新聞主角。”
獨自上街義賣晨報
小光宇回憶,當志愿者時,自己義賣過兩周報紙,相當有經驗了。今年暑假,小光予一直希望參加晨報小報童活動,可因為報名晚了,名額早滿了。
“參加不了活動,我就自己賣報。”第二天,小光予清晨7點就起床,自己跑到樓下報攤訂了10份報紙到南坪步行街賣,小光予還給老板講,買這些報紙是用來義賣的,得便宜點,算批發價,于是用7元錢買了10份報紙。
10份報紙一小時不到就賣完了,他還總結了不少經驗:“賣報得喊起來,要讓人知道;而且,中年的叔叔最好推銷。”
小光宇的媽媽蔣秀蘭說,直到報紙賣完了,兒子才打來電話說這事,把自己嚇了一跳!當時心里又驕傲又害怕,兒子從哪里進的報紙,自己都還不知道。從家里到步行街,又要乘車,又要過馬路,兒子把安全也做得很好。
蔣秀蘭認為,兒子這種獨立意識很好,應該繼續培養。接下來的兩周時間,蔣秀蘭和親戚商量,決定讓家里三個孩子一起去賣報,這樣就能抽出一個家長在旁邊照顧了。
喜歡看書遇事冷靜
“他愛看新聞,有很多生活經驗,能決定自己的事情。”在媽媽蔣秀蘭眼里,12歲的兒子仿佛已經長大了,活脫脫一個小大人。
今年6月1日,蔣秀蘭帶著小光予過兒童節,誰知正在家門口等車,一輛大貨車突然內胎爆了,因為距離很近,巨大的氣流把小光予的耳朵震得嗡嗡響。蔣秀蘭一下子急了,趕緊攔下一輛出租車,上車就要追前面的大貨車。小光予卻攔住了媽媽:“媽媽,別急,我記住車牌號了,我們報警!”
“我一下子就對兒子刮目相看了!”蔣秀蘭說,自己快急昏了,沒想到兒子反倒冷靜。
還有一件事,蔣秀蘭也是記憶很深,大約三年前,因為兒子作文寫不好,就給兒子報了作文班,可小光予沒去幾次,就決定不去了,原因是老師講的他不感興趣。
媽媽決定尊重兒子的決定。小光予不上作文班后,就向媽媽要求學書法,還讓媽媽定了5種雜志,因為是自己喜歡的。蔣秀蘭漸漸發現,兒子長了不少見識,有時家里人討論發生了的新聞,小光予大都知道。漸漸地,老師說小光予的作文進步很快。
父母和兒子做朋友
小光予父母在石橋鋪經營電腦配件,每天早上8點出門,晚上7點回家。蔣秀蘭說,因為工作的關系,夫妻倆管兒子的時間很少,但對于兒子,夫妻想法很一致,和兒子做朋友,有事讓他自己做決定。
和兒子做朋友,說著容易做著難,他們是怎么做的呢?
蔣秀蘭說,她每天下班回家,都會和孩子交流一段時間,看看孩子遇到什么事情,說出來大家一起商量,用大人的眼光和兒子一起分析問題。比如這次的兌獎風波,蔣秀蘭就建議兒子,報紙上就曾有過小店不愿意兌獎的報道,可以向報社投訴來維權。
另外,蔣秀蘭經常會抽時間和兒子一起外出或旅游,不論遠近都好,讓他增長見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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