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作者:中國網事
沈陽市沈河區一位“最牛警察”近日遭網絡曝光:區公安局一位警察和他當法官的妻子,開豪車、住別墅,在大肆違建遭鄰居舉報后,夫婦倆竟叫囂要把舉報者“抓進去”。
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經調查核實,網帖曝光沈陽“最牛警察”開豪車、住別墅確有其事,其違建行為屬實。但當事人稱錢都是他爸給的,違建也是他爸要求的,與自己無關。
(核心網事)警察法官夫婦開豪車、住別墅,瘋狂違建 近日,天涯論壇、網易論壇等多個網站有網貼爆料稱:在沈陽渾河南岸“江南高爾夫球場”旁的伊利亞特灣高檔別墅群內,有一套三層樓的聯排別墅。業主從2007年開始就違章擴建,請來大型施工隊在樓體周圍搭建腳手架,圍上防護網大規模施工,要將樓體加寬,并在三樓頂部加蓋第四層。此事雖經物業公司、行政執法局多次下發通知責令停工、整改,但業主一直沒有徹底停建,甚至跟執法隊員玩起了“貓捉老鼠”游戲——你來我就停,你走我就建。網帖爆料稱,這么明顯的違建行為,相關部門為何管不了?業主為何這么囂張?原來,別墅的主人是一對公務員夫婦,男的是沈陽市公安局沈河分局監管大隊警察李洪偉,曾任副大隊長;女的是別墅所在地——沈陽渾南新區法院的法官。李洪偉的父親還是沈陽市司法局的退休干部。網帖還稱,這對公務員夫婦向來表現跋扈,平時開價值幾十、上百萬元的奧迪Q7、奔馳車上下班;在鄰居張先生舉報違建后,這對夫婦甚至向張先生和看守房屋的人發出威脅:再鬧就把你們“抓進去”。這則帖子引發網友關注和評論。天涯網友說,一對普通公務員,怎么買得起價值數百萬元的別墅,開豪車?還有網友說,身為國家工作人員,行為處世怎么能這么高調?“真應該查一查他們的底細!”
(記者調查)警察身份屬實,別墅由下海經商的“官爸爸”購買就網帖爆料的內容,記者進行了核實。9日中午,記者找到了舉報人、違建別墅的鄰居張成華,他向記者證實,雖然他向物業公司、行政執法局多方舉報,但6#1號別墅違建行為從未徹底停止,而且變本加厲。記者在伊利亞特灣小區看到,違建項目搭起了四層的腳手架和防護網,并且占據了小區部分公共草坪和行車道。在張成華別墅的陽臺上,記者看到6#1號別墅違規建起的第四層已經封頂。隨后,記者采訪到了警察李洪偉和他的妻子韓靜,雙方均承認網上描述他們的身份無誤。但他們表示,李洪偉的父親李嵬璠曾是沈陽市公安、司法系統的領導干部,2000年因病在家休養,不再上班,隨后“下海”與他人合伙在沈陽下屬的新民市做房地產生意,直到2009年,李嵬璠年滿60周歲,才從沈陽市司法局干部崗位上正式退休。采訪中,李嵬璠說,這套別墅雖然登記的房主是李洪偉,但是他出錢給兒子買的。奧迪Q7和奔馳轎車也是他買的。他告訴記者,“這些年下海做生意賺了一點錢,我孫子還未成年,我就買了近300萬元的門市房,登記在他名下;我女兒一家的房子、車子都是我買的;我還捐款2000多萬元,在新民當地修建寺廟。”他反復強調,這些錢都是我做生意掙的,沒有任何毛病,跟兒女也沒有關系。
李洪偉向記者證實,自己1995年入警,曾在沈陽市公安局沈河分局干過刑警,任過派出所的副所長、監管大隊副大隊長,這兩年由于身體不好,主動從干部崗位退下來,當普通警察。采訪中,他承認自己是違建,也多次收到行政執法部門下發的《責令改正通知書》,但是沒有整改。
李洪偉強調,他們之所以違建,第一是房屋質量太差,總發生漏雨;第二是小區有幾十棟別墅都在違建,行政執法局沒有管,卻偏偏要求他家整改。李洪偉妻子韓靜說,我倆雖是公務員,但40來歲了,才都熬上一個正科級,“住在這個別墅區的領導干部中,我們家的級別是最低的,憑什么拿我家開涮?”
(延伸閱讀)網民呼吁調查“最牛警察”父子
8月9日下午,記者來到伊利亞特灣小區物業公司采訪。物業經理郭曉明告訴記者,漏雨根本就不是違建的理由,“如果房屋質量存在問題,我們可以協調開發商維修,而不能是業主自己加蓋一層樓。”郭曉明說,對于這起違建行為,我們發現后先勸阻,隨后下發“停建通知”,見沒有收效,又向渾南新區行政執法局報告,由他們來管理。
9日下午16時許,記者致電給沈陽市渾南新區行政執法局一位姓任的副局長。他向記者介紹,執法局無權拆除違章建筑,只能現場看守防止違建施工,“應舉報人張成華的要求,我們已經連續5天派人24小時看守這個違建工地,今天是第6天,我們的人剛剛撤走,畢竟也不能天天盯守!”對于如何拆除這座違建,任局長表示,當事人可以到當地法院起訴。法院判決后,我們執法局可以配合法院拆除,“但這可能需要較長時間。”
目前,網絡上網民對這起沈陽“最牛警察”的關注熱度仍然不減,不少人呼吁有關方面介入,對李洪偉夫婦巨額財產來源問題以及違規、跋扈行為進行調查。一位網民稱,即便這筆巨額資金跟李洪偉夫婦無關,但他們父親李嵬璠一邊掛職司法局干部,一邊下海經商,這種行為是否違法?網友還要求深挖這一違建行為禁而不止的背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