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23日銀監會辦公廳發布《人人貸有關風險提示的通知》(下簡稱“《通知》”)以來,P2P貸款平臺(“人人貸”)的風險問題被推向風口浪尖。《通知》中列明的風險其一,即“人人貸中介機構有可能突破資金不進賬戶的底線,演變為吸收存款、發放貸款的非法金融機構,甚至變成非法集資”,讓“人人貸”中介機構陷入輿論漩渦。對此,人人貸中介機構宜信就近期話題焦點做出官方回應。
據媒體報道,越來越多的P 2P貸款平臺開始轉入線下,由銷售隊伍向潛在出資人提供理財服務、信貸員隊伍去審核借款人并建立信用評級體系,再進行雙邊配對實現借貸,但走向線下的這一業務有單純配對異化成為變相放貸的風險,而宜信就是其中的代表。
對此,宜信北京總部工作人員做出回應,稱宜信接受潛在借款人的資金需求咨詢,經過嚴格的信用審核后推薦給平臺上另一端的出借人,起到關鍵的居間中介的作用。在平臺上,因更多的出借人客戶出于便利以及交易效率和成本的考慮,選擇債權轉讓的模式,為此宜信C E O唐寧將利用自有資金進行出借,其后將持有的債權合同依法進行轉讓,并未在交易中獲取任何利差收益。
而宜信的借款人需要承擔兩部分的成本,一部分是支付給出借人的利息,每年10-12%;另一部分成本是宜信平臺提供信用審核、信用管理、推薦及交易撮合的服務費用,根據客戶的信用狀況不同來決定收費水平。宜信相關人員稱,“這是小額貸款行業通行做法。”而關于“客戶利息超過銀行貸款利率四倍”的說法并不正確。
宜信稱,作為宜信交易模式之一的債權轉讓交易模式,所有的資金往來以及未來收益權也都基于每一個特定的債權合同,而且所有的債權合同有效性及交易的唯一性經會計師事務所的審核確認。
名詞解釋
人人貸
隨著互聯網用戶的普及、技術的進步與貨幣數字化的迅速發展,2005年在英國首次出現個人對個人(P2P)的網絡人人貸模式服務平臺。這種模式由于使借貸雙方互惠雙贏,加上其高效便捷的操作方式、個性化的利率定價機制,推出后得到廣泛的認可和關注,迅速在其他國家復制。此模式的中文翻譯即為“人人貸”,目前國內已有多家“人人貸”模式網站,同時此模式也開始向線下發展,但目前對此模式國內并無明確的監管條例。
南都記者 余濤
來源:挖貝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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