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慶安縣第四中學,對2008年入學的學生每人收取7500元
據新華社電 一所本應公辦學校性質的初中,卻一邊享受國家義務教育校經費補貼,一邊向學生收取學費,日前,部分家長反映黑龍江省慶安縣第四中學違規辦學收費。
畢俊玲的孩子2008年入學,今年剛從慶安縣第四中學畢業。入學時學校一次性收取了三年學費7500元,他們拿到的收費票據上,收費項目一欄明確寫的是“學費”。
畢俊玲發現,從2009年開始慶安縣第四中學門口多了一塊牌子:慶安縣實驗中學,當年入學的新生開始不再收取學費,而在校的初二初三學生則要繼續交納學費。
慶安縣實驗中學校長李忠回應說,2009年該校成立慶安縣實驗中學,辦學方式徹底按照公辦體制要求運行,免收學費,與第四中學實行“一套人馬、兩塊牌子”。原有初二、初三年級執行原體制不變,實行“老生老辦法、新生新機制”。2009年至2011年間兩所不同體制的學校同時存在。
慶安縣第四中學2008年入學學生有700多人。校方承認,對2008年入學學生收取了3年足額學費。
2010年黑龍江省教育廳發出通知,要求不準在一所學校中既有公辦又有民辦的辦學體制存在,更不能借這種雙重體制亂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