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進一步了解得知該處項目正在被西安市住房保障管理局處理當中,因項目目前無規劃審批和建設審批手續,屬于非法建筑,該項目沒有預售許可證反而開始銷售,西安市工程建設執法糾察隊已經下發《停止施工通知書》。
記者在現場聽到銷售人員說過認購書在辦理當中,還看到買房人在和銷售人員簽訂《商品房誠意預訂協議書》,購房人的協議書上定金為一萬元。雖然繳納誠意金現在已成為業內風行做法,但這個“誠意”是購房者單方面的誠意,對于開發商沒有任何制約,導致這種自愿原則的公平性值得商榷的。另外開發商也通過“誠意金”進行消費捆綁,交誠意金的客戶,基本都是確定客戶。如有90%以上的到訪客戶交納了誠意金,開發商完全可以將原定價格上調。開發商的最終目的,是利用收取誠意金的形式對購房者進行約束,根據誠意金的上交率確定準客戶數量,再確定開盤時間和最終銷售價格。所以有購房戶很擔心被約束,怕以后銷售商提高房價,很多購房人選擇預付50%購房款,剩余的可以向銀行按揭貸款,而且據了解有的購房戶甚至是交納了全款。
另據悉,2010年4月住建部下發的53號文規定:未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房項目不得以認購、預訂、排號、發放VIP卡等方式向買方收取定金、預定款等性質的費用。試想該項目手續不全,也預售證沒有,購房人的保障在哪里?消費者強烈質疑:違規開發怎么就沒有人管?誰來保護消費者權益?
在此,提請購房人注意,在建設和諧社會、法治社會里,要學會用法律保障自己的利益和權利!針對目前違規銷售相關消息,我們將繼續核實報道,讓購房者明明白白消費,不因商家的違法違規等欺騙行為,避免讓消費者的利益受到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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