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取車時被告知漲錢,不加錢就要買裝具,否則不能提車
截至記者發稿時,山東華泰也未作出解釋
時報10月13日訊 (時報12345熱線聯動記者王寶泓)交了800元訂金,說好價錢是159800元,去取車時,卻被告知漲錢了。13日,馬先生向12345市民熱線反映,9月8日在高新區國際會展中心車展上訂購一輛現代ix35轎車,10月去山東華泰汽車銷售有限公司提車時卻被告知需要加錢,否則不能提車。
馬先生介紹,現代ix35轎車的出廠價是169800元,車展上廠家承諾價格下浮10000元,是159800元,他當即與山東華泰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簽訂了購車協議,并交付800元訂金。10月初,馬先生拿著購車協議和訂金收據去提車時,卻被告知不能以159800元的價錢提車,要么加錢,要么在提車的店花費4000元給車安裝導航、行李架等3種裝具。馬先生說,自己從事汽車美容工作的朋友告訴他,安裝這三樣裝具不過兩千元左右。
馬先生認為,既然已經簽訂了購車協議并交付訂金,山東華泰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就應該按協議規定原款讓他提車,不應該附加其他條件。馬先生說,如果汽車銷售公司堅持要求加錢的話,他要求雙倍退還購車訂金。
13日16:00左右,記者聯系到了山東華泰汽車銷售有限公司銷售部門,一位自稱姓李的工作人員說不了解具體情況,需要找當事人和導購了解一下,并稱了解清楚后給記者回電話。但截至發稿,記者仍沒收到山東華泰汽車銷售有限公司方面的電話。
山東舜元律師事務所律師莊文飛稱,山東華泰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單方面擅改協議屬于違法行為,應該按照協議讓馬先生原款提車。至于馬先生提出退還雙倍訂金的要求,莊文飛稱,只有在毀約的情況下才能退還雙倍訂金,華泰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的行為并沒有構成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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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越:不加價,車已被別人提走
山東潤通盛和別克4S店:車源緊張,即使加價也沒有車
時報10月13日訊 (時報12345熱線聯動記者劉有杰)在9月份的濟南車展上,市民婁先生預定了一輛別克凱越轎車,協議價格為8.2萬元,并簽署協議交了100元定金。10月份,山東潤通盛和別克4S店的銷售人員通知他提車時,卻稱需要加價2000元附贈一套裝具,隨后又表示加價也無車可提,11月底才有車,婁先生認為很不合理。
據婁先生介紹,當時他在車展上看中此款轎車后,銷售人員口頭承諾10月份就可以提車,雙方隨即簽署協議,婁先生也交付了定金。10月初,銷售人員通知他提車時,卻告知要加價2000元附贈一套裝具。婁先生認為很不合理,并拒絕加價提車。“我感覺這套裝具沒有必要,之前協議時也沒有提及過此事。”
婁先生說,兩天后,銷售人員告訴他,由于車源緊張,已有人加價將車提走,所以現在即使加價也沒有車了。“當時就是感覺提車時間短才決定買車的,但是銷售人員滿口答應不會有問題,誰知竟發生這種事情。”
13日,記者隨婁先生來到位于二環東路高架路北首的山東潤通盛和別克4S店,看到有兩輛婁先生預定的車型停在院內。該店經理張先生表示,由于協議時并未注明何時提車,所以現在并沒有車可以給婁先生。當初和婁先生簽署協議的銷售人員丁女士表示,可以退還婁先生的定金,但遭到婁先生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