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綜合報道】2日,沃爾瑪就大連公司欠租十年欠費上億發出聲明,提出解約是因對方不能按期交付場地,惡意阻礙施工且證照不齊全,沃爾瑪已損失了6100萬資金投入。
此前,央視《焦點訪談》報道稱,大連沃爾瑪跟當地的大連萬國購物廣場有限公司(簡稱“萬國”)簽訂了租房合約,之后無端解約,不付房租欠費上億,而且對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的兩次裁決拒不執行,6年來當地法院介入一直無果。
2日,沃爾瑪聲明稱,當時與萬國簽約建設山姆會員店,為了解決萬國的資金短缺問題,已支付了預付租金、定金、工程款等2300余萬元,早已超出合同義務。
沃爾瑪表示,萬國遲遲不能交付場地,被稅務機關認定為“非正常納稅人”而且被工商機關吊銷了營業執照,因此向萬國送達解約通知,對方并沒有依法提出異議,因此解除了雙方之間的協議。
對于萬國所稱不能按時交付房屋是因為沃爾瑪的阻礙,沃爾瑪反駁稱,其實對方到2001年8月合同規定的交付日并在此后數年都沒有施工許可證,對施工現場的管理極為混亂,并多次妨礙沃爾瑪人員進場施工,并非沃爾瑪的原因。
據悉,沃爾瑪與萬國解約后,又在大連當地選取了另一地址建設了另一家山姆會員店并已在2010年開業。
對于因當初選址不當因此惡意解約的指責,沃爾瑪指出,與萬國簽約后,沃爾瑪約有6100萬元的直接資金投入付之東流,因此才選擇解除合同并再另覓合作伙伴,并非選址問題。
以下是沃爾瑪中國關于“大連萬國城租約”一案的事實說明:
沃爾瑪秉承守法合規的經營理念,致力于嚴格遵循經營所在地的法律法規,并一貫尊重中國的司法程序,執行生效的判決和裁決。公司尊重司法公正,對在審案件一直堅持不主動公開評論。
近日大連沃爾瑪與大連萬國購物廣場有限公司(“萬國”)關于“租金支付”一案即已公之媒體,我司需澄清如下重要事實:在我司與萬國簽約初期,為解決萬國的資金短缺問題,我司就已支付預付租金、定金、工程款等2300余萬元,我司已超出合同義務為該司支付相關款項。但因萬國遲遲不能依據合同交付場地,且被稅務機關認定為“非正常納稅人”、被工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我們已于2007年向萬國送達解約通知,萬國并沒有依法提出異議,因此依法解除了雙方之間的房屋租賃協議。
對于“大連沃爾瑪相關商場工程未完成的原因是沃爾瑪一直未提供冷庫、貨架等相關設備,2002年接手后也不讓業主進行后續工程”,事實情況如下:“萬國到2001年8月合同規定的交付日并在此后數年都沒有施工許可證,所以它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許多建設義務;由于其對施工現場的管理極為混亂,并多次妨礙我方人員進場施工,所以我方在2002年6月11日委派保安公司負責現場的保安工作,業主進場施工不存在來自沃爾瑪方面的障礙,也不依賴于沃爾瑪先行提供施工條件。”
對于“大連沃爾瑪拒不履行相關租賃合同的原因是已經在當地另外選擇地點開設同一業態的商場”,事實情況是,“由于萬國因資金缺乏、證照不齊、管理混亂等原因無法按合同按時在2001年8月交付場地,使得沃爾瑪在大連的開店計劃嚴重滯后,約6100萬元的直接資金投入付之東流,沃爾瑪才不得不與業主在2007年解除合同,之后再另覓合作伙伴。”
目前,我們與法院保持溝通,望能妥善解決與萬國早在2007年就已解約后的遺留場地的相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