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劉偉 11月8日,殘疾人士朱蘭英女士一紙訴狀,將成都航空有限公司、云南機場地面服務有限公司和云南機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三被告賠償損失并公開書面賠禮道歉。一個月前,朱蘭英乘坐成都航空公司航班飛往成都,登機時被以“殘疾人坐輪椅不允許登機”為由拒載。
被強行推出登機口
朱女士介紹,10月8日,因家中老人去世,她于早上6時來到昆明機場,準備乘坐成都航空E U 2224航班飛往成都。當她通過安檢準備登機時,遭該航班工作人員拒絕,理由是“殘疾人坐輪椅不能登機”并拒絕為其退改簽機票。不過,當時工作人員告訴朱女士,可出安檢區購買其它航空公司的機票登機。
“為什么我可以坐其他飛機,而現在已購票并過安檢屬合格乘客為何不讓上飛機?”朱女士要求機場相關負責人協調解決此事,最終未果。朱女士稱,隨后準備自己登機卻遭到機場工作人員阻攔,在爭執中被機場工作人員強行推出登機口,致其從輪椅上跌下3次,造成手部、頭部、骶髖多處受傷。
以上細節,云南機場集團有限公司一名負責宣傳人士告訴南都記者,此事已經逐漸平息,“現在也很敏感,我們不便接受采訪”。
高調發公告函協商
10月13日,云南機場地面服務有限公司以“成都航空公司的地面服務代理人”身份,向朱女士出具《公告函》進行協商。《公告函》對沖突的原因以及過程未有表述,但提出“客票有效期為一年”“給予人民幣1000元的人道主義救助”等解決意見,并負責朱女士及家人在協商期間(10月8日至13日)的食宿,之后一切費用自理,同時拒絕賠禮道歉。
《公告函》結尾說,“如您不同意上述解決意見,可以通過正規法律途徑和程序解決此事”。并表示,“我公司真誠希望您珍愛生命,理性維權,切勿行為過激。公民如果出現任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將承擔法律后果”。
朱女士稱:“航空公司和機場一直拒絕就其歧視行為和間接暴力賠禮道歉,我感覺受到了嚴重的傷害。”
殘疾人受歧視非個案
實際上,朱女士的遭遇絕非個案。一周前,民間公益組織衡平機構發布了《殘疾人乘機狀況調查報告》,通過對我國全部24家航空公司調查發現,22家航空公司對殘疾人乘機提出了苛刻的限制性規定,要求殘疾人乘機須“事先告知”并經承運人同意,其中有8家要求在指定地點購票時申請;有13家規定有權拒絕承運“可能引起其他乘客不適或反感”的殘疾人。
根據我國《殘疾人航空運輸辦法(試行)》(下簡稱《辦法》),并不要求所有殘疾人都提前告知。同時,除《辦法》規定的兩種特定類型的殘疾人外,其他殘疾人乘機均不需要提供醫療證明。而航空公司因殘疾人“有可能引起其他乘客不適或反感”而拒絕承運,是《辦法》明確禁止的歧視殘疾人的行為。
類似事件近日再現
就在《報告》發布的不久,殘疾人被拒絕登機實例再次發生。11月5日晚,高位截癱、依靠輪椅出行的李先生在山西運城關公機場意欲搭乘國航C A 1391航班時,遭到了機長拒絕,無奈改簽11月6日晚的C A 1391航班。6日晚,經過再次交涉,李先生最終得以登機。但對方稱,下飛機需要使用無障礙設施,使用費200元。下飛機時李先生未用無障礙設施,輪椅直接從舷梯被推了下來。
《殘疾人乘機狀況調查報告》的執筆人之一劉瀟虎表示,民航局對各航空公司有關殘疾人乘機的規定進行審查清理,并不是一件困難的事。“關鍵是看民航局采取什么樣的態度面對殘疾人群體的訴求以及《殘疾人保障法》的要求。”
目前,該《報告》已寄往民航局并被簽收,目前未獲任何回復。不過,針對朱女士的訴求,昆明市官渡區法院立案庭接收了起訴材料,并將在7日內決定是否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