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此前一直堅稱所售天梭表為正品的高朋網(微博)謊言終被拆穿,還不到原價三成的瑞士經典腕表原來是不折不扣的假貨。今年(2011年)以來,天梭手表和京東(微博)當當(微博)、卓越等電子商務網站都曾就天梭手表的真偽大打口水仗,消費者權益屢受侵害。本期《天天3·15》重點關注: 網上買名表等奢侈品靠譜嗎?
據經濟之聲《天天3·15》報道,在網上買過東西的朋友肯定能感受到:一樣的東西,在網上商城的價格要比在賣場和商場里面便宜很多,有時甚至能達到一半以上。不光是價格上的優勢,通過網絡商城,我們可以買到全國各地甚至是全球范圍內的商品,這也是網購最吸引人的地方,即十分便捷。但是網購也存在很大的風險,比如在網上買一些名表、名包這些號稱奢侈品的物品就不是一件很靠譜的事情了。
11月19日,消費者李先生在高朋網上團購了一款天梭經典運動腕表PRC200,這款手表專柜售價約3000元,而團購價只要690元。對于還不到原價三成的團購商品,李先生表示是沖著高朋的名氣才敢買的,而不是因為這個價很便宜。收到貨后,李先生發現手表的外包裝上印刷圖案模糊不清,說明書也文字不全,而且質保卡上根本就沒有銷售商的蓋章。李先生在網上發現和自己有相同遭遇的還有很多的消費者,有些人還發現他們團購的手表質保卡上的條型編碼是一樣的。
王府井天梭表專賣店的售貨員告訴李先生說,他團購的這個手表不是天梭的手表,所以不能幫忙鑒定真假,而且專柜對其售后也是一概不負責任。售貨員解釋說,凡是經天梭授權銷售商賣出的手表,必須加蓋有銷售商名字的公章。當李先生就這件事情聯系高朋網時,一位客服主管卻堅稱說自己公司賣的天梭表肯定是正品,不會有假。這位客服主管還透露,團購手表價格便宜是因為通過特殊渠道進貨的,那供貨商是天梭授權經銷商旗下的分公司,所以在天梭表的授權經銷商當中是無法查到的,但是具體是哪家公司,客服人員說無可奉告。在消費者接連投訴之下,最近高朋網最終低頭承認賣假天梭表,并且表示說可以退貨和賠償。不過高朋稱他們也是受害者,是被代理商的假資質蒙住了雙眼。
高朋對賣假表這件事拒不認帳,引發了很多消費者的集體維權。天梭表業公司之后也發表了一個聲明,稱已經鑒定了消費者在高朋網上買的天梭表,鑒定發現都是假貨,高朋網出售假表的行為讓他們很痛恨、不恥。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政策法律委員會專家委員趙占領、北京潮陽律師事務所律師胡剛做客節目,對相關問題進行解答。
專家有話說:高朋涉嫌侵犯知識產權及消費者權益
主持人:高朋網出售假表的行為究竟屬于一個什么樣的性質?
胡剛:從目前媒體披露的情況看,這可能涉及到侵犯知識產。這則新聞里面有幾個關鍵詞可能比較引起大家關注,比如“高朋”,因為高朋是groupon團購網站的鼻祖,高朋網的江湖地位還是很不錯的。第二是“天梭表”,天梭表雖然不能算是頂級的瑞士表,但是聲譽、口碑還是可以的。第三可能就是“價格差距很大”。如果說這個表確實是一個假冒表的話,可能涉及到一個侵犯注冊商標的行為。如果數額達到一定程度的話,按照我們國家的刑法,可能會涉嫌觸犯和侵犯注冊商標專有權罪。
趙占領:涉嫌侵犯商標專用權,嚴重的話可能要構成犯罪。天梭表自己已經進行鑒定,認定這個是假貨的話,那么商標侵權是沒問題的,現在有問題的是是不是構成犯罪。構成犯罪一般有兩個比較核心的條件,一個是高朋要存在“故意”,明知道是假表而銷售,這點的認定上有點難度;第二,銷售金額達5萬,銷售金額估計能拿到,關鍵是不是存在故意可能不好證明。最起碼是一種商標侵權的行為,承需要擔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可以根據經營數額處3倍以下的罰款,這是一個方面。
另一方面從消費者角度來講,銷售這種假表是一種侵犯消費者權益的行為,一個是可能違反產品質量法,另外如果高朋欺詐和故意的話,可能屬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上面規定的雙倍賠償的情形。
主持人:高朋剛開始是拒不承認,后來迫于消費者的接連投訴承認自己賣的表是假表,而且最后把責任推給了代理商。他這一系列的作為是不是很職業?
胡剛:他這種步步退守最后不得不承認銷售假冒產品的行為,本身并不奇怪,為什么?正面的理解叫做逐漸的逼近真相。我相信高朋網相關的經營主管說的話,他直接去進行這種仿冒他人注冊商標的行為,可能性比較小,但問題是他是否銷售明知是侵犯他人注冊商標罪的產品,這是一個問題的核心。我們無法要求一個銷售商具有所有的檢驗商品真偽的能力,這是不可能做到的,但是他能做到的就是索證、驗證,進貨的時候應該查驗,供貨方的主體資格證明以及產品合格的證明,這是第一步。第二步是驗證,驗證是按照我們的一般的商業習慣、商業辨別能力驗證真假?傮w來說,我們還是要相信在商品交易過程中,對方還是一個誠信的人,信任是最基本的前提,但是索證、驗證這兩個環節要做到。
專家有話說:高朋應審查代理商資質
主持人:對于網絡賣家來說,他給網絡平臺提供資質然后再通過一些途徑讓網絡平臺比如像高朋網,有一個舉證或者質證的過程,會不會很困難?
趙占領:有一個最基本的資質的審核,這個是作為團購網站或者一般的電子商務網站一個基本的義務。但是其實在團購行業,對合作商家或者進貨商的資質審核不嚴,這是一個比較普遍的現象。為什么?因為現在團購行業競爭還是很激烈的,大的網站也有10幾家,而且優質的商家資源是非常少的,大家都去爭奪,導致這些網站對這些商家的實際審核不是很嚴的。但是高朋這個我們不清楚到底是什么樣的原因,但是最起碼營業執照肯定是審查了,這里面還有一個代理的資質,代理的資質是不是難以審查?天梭表在中國就只有唯一的一個進口商和總代理,從這個地方查的話還是能查到的,沒有查到的原因可能是由于高朋自己工作的失誤。
主持人:銷售網站是不是有義務鑒別產品的真假?
趙占領:如果進貨然后自己銷售,那你在這里面扮演的角色不是一個銷售平臺,而是一個銷售者的角色。在這種情況下,你對于產品審核的義務遠遠比只是交易平臺要重的多,要大的多。最起碼要核實一個基本的資質,包括代理的資質或者其他的資質。代理資質如果不去核驗的話,很可能容易做假。
胡剛:關于核驗是否具有相應的代理權,實際上是很困難的,就算是一樣純進口產品,他整個的銷售渠道也非常的復雜,而且可能存在多級的銷售渠道,銷售渠道管理就很復雜,內部也有可能出現所謂的串貨的情況,這是第一點。第二點是所謂的授權文件往往是兩種,有一種情況往往是英文的東西,然后或者是一個外文的東西,最后簽名的地方因為老外習慣上沒有印章的,就是相關負責人簽個字。這么一個正規的原件在翻譯過程中也可能存在問題。這種授權文件本身的形式是多樣化,內容也是多樣化,所以查驗實際上也是很困難的。
但是就本案來說,有一點值得注意,這個產品市場價格是3千元左右,而他銷售價格只要數百元。這么大的級差的話,脫離了正常的商業邏輯,這樣它的審核的在這個層面上把握的不是很嚴謹。
主持人:消費者李先生說他從高朋網買的手表,拿到天梭售后去鑒別,但是銷售人員說這不是我們的東西,不給鑒別。買到的表是不是應該由天梭公司來做真偽的鑒別呢?
胡剛:專賣店的營業員說沒有這個能力拒絕查驗,我覺得是合理的,為什么呢?因為營業員的資質一般來說是比較淺的,只能大致知道這種產品外表是怎么樣的,但具體的內部結構、某些保密的特征就不太清楚了,這是相當高層級的人才能掌握。所以專賣店專柜的營業人員可能真是不知道,然后他的職業可能要求他不許做這種查驗。
他可以提供相應的線索,第一近期內專賣店是否銷售過同樣規格、品名、型號的產品,這是可以的。第二如果有完全相同的同類產品,他可以給消費者做一個比較。
趙占領:產品質量問題一般有獨立一方的鑒定機構或者是廠家的專門鑒定機構來鑒定,尤其像手表這個行業比較特殊,因為現在奢侈品行業現在面臨一個問題是線上的銷售渠道對線下的銷售渠道沖擊是非常大的,打亂了他的價格體系和原來的代理的體制。這種品牌的心態也是很矛盾的,他們一方面也是想保住這種既有的傳統的銷售渠道,但是另一方面網上的銷售渠道對他們有沖擊。這種矛盾體現在消費者一旦買了奢侈品,如果覺得有質量問題,他們會采取一個對線上的銷售渠道抵制的行動,不給消費者進行檢驗。實際上這種奢侈品的真偽鑒定,如果品牌商或者說經銷商不提供專門鑒定的話,外部的機構很難鑒定出真偽。
主持人:銷售假表,法律上會給出什么樣的處罰?
趙占領:銷售金額如果達到5萬元以上的話可能構成犯罪,如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但是天梭表除了涉嫌銷售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另外還可能涉及一個是產品質量法上面規定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這可能會涉及到承擔行政責任,可能會責令停產銷售、沒收違法所得或進行罰款,另外可能還涉嫌刑事犯罪的責任。
律師有話說:商家應加強與消費者溝通
主持人:針對這次退換貨高朋方面只設立了一個郵箱,并且說所有和此次團購有關的咨詢都通過這個郵箱進行解決,不少消費者表示高朋只留一個郵箱的處理方式太缺乏誠意了。對于高朋目前的行為以及大家的質疑,你們怎么看?
胡剛:如果是對外僅僅公布一個郵箱的話,他最大的優點是可以節約人力資源,人力成本會下降。但對于投訴者消費者來說,可能消費體驗或者說投訴體驗應該說是非常糟糕的。但是從另外一個方面來說,涉及到一個電子商務的環境,所以他提供了這么一個電郵的投訴渠道也是能夠理解的。但是本著為消費者提供更好服務的角度來說,他恐怕應該不斷的拓展與消費者的溝通,如果自我關閉這種談判或者和解的途徑,恐怕不是一個商家明智之舉。
趙占領:提供郵箱的方式體現出一個解決問題的態度,因為一旦出現產品質量或者說欺詐相關一些消費糾紛,商家無論從解決事后的體驗、投訴的體驗還是維護品牌聲譽等各個方面考慮的話,都應該提供一種更加有效的溝通的渠道和方式。
主持人:網絡商城是不是被授權銷售某種商品,消費者應該怎么查驗相關資質?
胡剛:一個比較簡單的方法就是在廠商的官網上去查驗相關的資料,一般都會有的。而且消費者可以直接到專賣店和實物加以比較,通過這種渠道可能更為穩妥一些。
趙占領:如果是一般的商品,一般能拿到授權,但是奢侈品基本上在國內電子商務網站極少有拿到授權的,尤其像名貴的箱包、化妝品、手表等基本上都沒有拿到授權。目前來講,奢侈品的網上購買風險還是很大的。
主持人:對于高鵬客服來說,我們能不能確定他明明知道外包裝和質保書是供貨商偽造的?
趙占領:質保書是偽造的,當然高朋自己需要判斷一下。
主持人:如果說高朋網客服明明知道這個外包裝和質保書是供貨商偽造的,還能允許這樣的商品出現在自己的平臺上嗎?這個是一個后續的問題嗎?
趙占領:質保書我不知道他怎么判斷這個是偽造的,但如果說確實能判斷的話那可能是明知故犯的,剛才說的欺詐有可能成立,故意銷售侵犯著作商標權的商品的犯罪可能也構成了。但是因為這個細節不清楚,不知道他通過什么方式來判斷是偽造的。
律師所有話說:消費者可要求高朋網履行合約
主持人:這個案件出了之后有網友說今年5月份,高朋網的員工私吞用于抽獎的iPhone4,這次他的質檢工作人員把資質做假的商家納入供貨商的范疇,就讓人會懷疑他整個內部的管理能力。兩位怎么看現在出現的這種情況?
胡剛:總體來看團購類網站也就是這一兩年的發展歷程,是屬于這種井噴式、爆發式的增長,在巨大的業績的壓力下,急速的擴張過程中對相應的管理能力的要求或者說挑戰是非常強勁的,所以出現一些紕漏也是能夠理解的。
但是對于消費者來說,團購本身確實要特別的警醒,消費者通過網購或者說團購方式來購買奢侈品或者高檔品的過程中,其風險是非常高的,廣大的消費者要注意一下。
主持人:參與了這次天梭表團購的王先生告訴我們,這次高朋網是給退款并且補償200塊錢的現金,但是很多當事的消費者不能接受,說聲明當中說的是補償而不是賠償,這一字之差表明他們還在耍小聰明。高朋方面除了提供全額退款之外,還把200塊錢作為一個補償,這是不是合理?
胡剛:高朋這個行為可能是兩個方面,一個是首先是違約,因為沒有按照合同的約定提供貨真價實的商品。另一方面如果消費者能證明其行為構成欺詐的話,那按照消費法是雙倍的賠償,及實際銷售價690元的雙倍。消費者也可以選擇要求繼續履行合同,通過其他途徑進貨用真正的手表履行合同。所以無論是根據法律雙倍賠償還是基于履行合同來講,這個200元都非常低了。
主持人:補償和賠償真的有那么重要嗎?
趙占領:確實太重要了,一般從法理上解釋補償上是我沒有法定的責任和義務,賠償則是有法定的義務,往往和過錯聯系在一起。高朋網提出200元的補償只是他的初步方案,慢慢還要跟消費者進行磋商。消費者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提案非常好,如果這款表不是所謂的限量款的話,那完全有可能有能力提供,這比200元恐怕對消費者來說更為合理;而且對于消費者來說,他的目的是獲得特定品牌的特定型號的商品,而不是為了獲得所謂的200元的補償。
主持人:網購奢侈品風險到底有多大?
趙占領:網購奢侈品的優勢是價格比較低,但是風險一個是即便他是通過平衡進口的商品可能也是合法的,只不過沒有經過授權,但是我們不好判斷他到底是不是真正合法的商品,這是第一個對消費者的風險。第二個風險,如果買的奢侈品不需要售后服務話,那就沒有問題;如果需要一些售后服務的話,可能應該注意看它到底是不是經過國內經銷商的授權,因為沒有授權的話后面的維修服務,包括驗證產品的真偽可能經銷商都不會進行配合,不提供相關的服務。很多情況下買奢侈品不僅僅是買他的價格,更多的是買它的一個是定位,一個品牌,再加上售后服務,所以消費者從網上買奢侈品,不僅僅要看價格,還應該綜合考慮,包括其中存在的風險。
主持人:消費者遇到的問題應該怎樣維權?
胡剛:第一保存好相應的證據;第二可以彼此之間通過各種方式進行聯絡,形成一個合力;第三通過正常的渠道表達自己的訴求,如通過消協、工商局等表達自己的訴求;第四期待我們的糾紛能以一種更為簡潔的、彼此都能夠接受的方式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