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午該案開庭 原告方要求賠償車輛貶值損失等69萬余元 被告方稱數額太高
今年的網絡大事件莫過于一個名叫郭美美的20歲女孩因微博炫富,并自稱是“中國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而躥紅網絡。被她曬過的除了別墅豪宅外,還有一輛價值數百萬的豪車“瑪莎拉蒂”。
就在郭美美“成名”前的一個月,她的這輛豪華愛車卻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被撞。
今天上午,備受關注的郭美美豪車索賠案在朝陽法院審理。
郭美美將撞壞她車的吳先生、肇事奧迪車所屬的中糧集團以及保險公司起訴。
●上午庭審法官建議4S店下次出庭作證
上午,本案原告郭美美沒有現身法庭,其代理人出庭應訴。
庭審一開始,郭美美的代理人便提出追加兩筆索賠款,即增加21萬余元的車輛貶值損失和2.6萬余元的貶值鑒定費,索賠總額從45萬余元升到了69萬余元。
“索賠數額太高了。”中糧集團和肇事司機的共同代理人表示,他們對于瑪莎拉蒂的維修范圍及貶值損失的鑒定時機都有異議。
被告代理人說,瑪莎拉蒂損壞最嚴重的是葉子板,原告提供給他們的原件價值也不過12萬元,鑒定出來的貶值損失高達21萬余元,顯然有些不合理。
保險公司則認為,原告一方擅自擴大修理范圍,直接導致修理費用過高。
由于原被告雙方對于瑪莎拉蒂貶值損失鑒定的時機、金額等存在較大爭議,法官建議原告郭美美一方可在下次開庭前,找作出鑒定的單位及4S店出庭作證,說明相關問題。
庭后,郭美美的律師表示,被告提出的維修范圍被擴大一事根本不存在。至于貶值損失為何認定為車輛原值的9%,該律師稱,他們相信專業機構的鑒定結論。
●案件回放價值240萬元豪車被撞
2011年5月28日晚8時03分,郭美美駕駛著價值240萬元的瑪莎拉蒂車在本市朝陽區金桐東路路口行駛時,被正在轉彎的吳先生駕駛的奧迪車撞上。
經呼家樓交通隊作出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吳先生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郭美美認為,2011年5月28日愛車被撞時,距她買車的日期還不到兩個月,事故直接導致車輛貶值,故吳先生除了要承擔部分修車費外,還應承擔相應的車輛貶值損失。郭美美還將肇事奧迪車的所有權人——中糧集團有限公司及奧迪車的保險方一并訴至法院索賠。
●延伸采訪郭美美:自己只有一輛白色瑪莎拉蒂轎車
記者從郭美美提交給法院的起訴書中注意到,被撞的瑪莎拉蒂是其在2011年4月2日購買的。
可是從此前媒體所作的“郭美美與紅商會”的事件報道中,以及網友們海量轉載、評論郭美美炫富的微博中都可以看到,郭美美在今年4月1日愚人節當天,也就是購車日期的前一天,就將那輛白色瑪莎拉蒂提回了家,還在當天下午發出了一條“提前收到20歲生日禮物,好開心”的微博。
雖僅有一天差別,卻令人質疑,本案中被撞的瑪莎拉蒂是否與郭美美微博曬出的生日禮物系同一輛,難道郭美美有兩輛瑪莎拉蒂?
記者隨后致電郭美美此案的代理人吳律師。對于事件經過等問題,他都不愿多談,稱可以此前網上登出的報道為準。
吳律師表示,郭美美是在與肇事司機及相關單位多次協商賠償未果的情況下才提起訴訟的,目前與案件相關的一切事宜郭美美都已交由他全權代理。
昨天下午,記者撥打了郭美美的手機,但一直無人接聽。直到晚上6時30分左右,郭美美將電話回撥了過來。
聽說記者想要采訪,郭美美立刻禮貌地表示了拒絕。對于記者的一系列問題,她都不愿予以回答,只用細弱的聲音一再表示“我真的不想再接受采訪,希望你能理解我”。
在短暫的幾句交流中,郭美美稱自己只有一輛白色的瑪莎拉蒂轎車,其他的并未提及。
文/記者張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