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王先知 北京報道
9月7日,重慶市工商局舉行新聞發布會,就重慶市沃爾瑪渝北冉家壩店、沙坪壩鳳天店、大渡口松青路店涉嫌以低價普通冷鮮肉假冒綠色豬肉銷售一案進行了最新通報,沃爾瑪三家分店將面臨20萬元以下的罰款。
沃爾瑪公關部相關負責人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沃爾瑪現在還在配合當地工商部門進行該事件的全面了解和核查,最終的調查結果還沒有出來。
掛“綠頭”賣“白肉”
8月25日,重慶市工商局派執法人員對沃爾瑪重慶冉家壩店鮮肉銷售柜臺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店共有用于銷售鮮肉的冷藏柜4組,其中標有“高金食品·鮮凍豬肉·中國綠色食品認證”等標識的冷餐柜有3組,有1組冷藏柜擺放的豬肉在價簽上印有綠色眉肉、綠色里脊肉、綠色精肋排等商品名稱及對應的商品編碼和銷售單價。經清點,現場共有上述“綠色食品豬肉”45斤,合計金額938.7元,同時檢查人員還在該店鮮肉庫房內發現有尚未分割的普通白條豬肉328.8斤。
據執法人員提取的當事人經營“綠色食品豬肉”的進銷貨記錄表明,當事人最后一次購入“綠色食品豬肉”的日期為2011年8月12日,而“綠色食品豬肉”的銷售保質期只有3天,由此也可以證明沃爾瑪重慶冉家壩店2011年8月25日銷售的豬肉并非“綠色食品豬肉”。
“工商在我們門店檢查的時候,看到我們有幾天‘綠色豬肉’沒有進貨了,但是牌子還沒有摘下,我們的員工就利用這個區域售賣了普通的豬肉。”沃爾瑪公關部上述負責人向本報記者強調稱,豬肉本身的質量沒有問題,但是沃爾瑪在員工流程管理方面還有需要改善的地方。
不過,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報稱,該部門近期查獲沃爾瑪在渝多家超市均涉嫌銷售假冒“綠色豬肉”。據調查,今年以來,重慶沃爾瑪超市三家分店以低價普通冷鮮肉假冒高價“綠色食品”認證的豬肉1178.99公斤,涉案金額4萬余元。以當前普通冷鮮肉和“綠色豬肉”平均每公斤10元的價差計算,這三家超市非法獲利1萬余元人民幣。
另有媒體報道稱,自2006年以來,沃爾瑪重慶商場因食品安全、商品質量問題累計被當地工商部門查處了20次。
對此,沃爾瑪公關部上述負責人回應說,沃爾瑪針對媒體的報道在一一審核,因為有一些問題是幾年前的事情,相關信息獲取可能不是很容易,但是對于沃爾瑪來說,這些事件確實存在一些共性。
何為“綠色食品”
據了解,早在1990年5月15日,農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聯合宣布開始實施綠色食品工程。1992年農業部成立綠色食品辦公室,并成立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其注冊的綠色食品文字和圖形標志為中國第一例質量認證商標。自此,蔬菜等農產品進行綠色認證均須通過各級綠色食品辦公室。各省市綠色食品辦公室負責當地認證業務的受理,受理后通過自下而上的報批,需要認證的企業每個品種每年的認證費用為15000-20000元左右。
本報記者還了解到,綠色食品標志是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在國家商標局注冊的質量證明商標,用以證明經認定的無污染的安全、優質、營養食品。無公害認證、綠色認證、有機認證都屬于自愿性質的經營性認證,不具有強制性。
為了保證食品的基本安全,國家質量技術監督檢疫檢驗總局還于2003年1月1日開始實行QS安全質量認證準入制度。
據悉,對于綠色豬肉的認證需要很多程序。首先,養殖場要有自己的基地,飼料的種植過程要符合綠色食品的審核要求,添加劑使用也要符合相關標準;其次,要對養殖環境進行檢測,養殖過程要符合綠色食品認證的標準;第三,豬肉成品檢測也要符合相關標準。
但究竟何為“綠色食品”,就連專家和超市從業者都不清楚。
“現在有個大問題就是大家對綠色食品的概念沒有明確的界定,反正我不是很清楚。”專門從事綠色食品認證的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認證審核處一位謝姓處長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
沃爾瑪公關部上述負責人告訴本報記者,沃爾瑪作為零售商,也沒有能力鑒定綠色食品(包括綠色豬肉)的真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