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趙穎彥)今天上午,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2011年第8期違法藥品廣告公告。其中,標示名稱為“珍珠活絡二十九味丸”、“諾里莎”等30種藥品發布違規廣告情節嚴重。
公告稱,8月份共監測到“嚴重違規行為”的藥品廣告285條,均為平面媒體發布。
違規行為主要表現在任意夸大適應癥、功能主治或含有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保證;部分有利用醫藥科研單位、學術、醫療機構或專家、醫生、患者等名義和形象作證明的內容。
此外,違規廣告涉及藥品品種77個,存在未經審查發布和擅自篡改廣告審批內容的行為。
發布違規廣告
部分藥品情況
廣告標示產品
廣告標示名稱 批準文號 廣告標示生產企業 廣告標示經營企業 發布次數
珍珠活絡
二十九味丸 國藥準字Z20063680 未標示 未標示 15
健胃止疼膠囊 未標示 未標示 城鄉四層 4
珍寶丸 國藥準字Z15021615 中蒙制藥 天保堂 4
天麻眩暈寧合劑 國藥準字Z20083010 陜中制藥 銀河大藥店 7
奧星一號 國藥準字H61022832 奧星制藥 美術館東藥店 5
降糖舒丸 國藥準字Z20090392 國醫堂制藥 東單大藥房 5
調經至寶丸 未標示 華威藥業 天寶堂、金藥堂等 10
諾里莎 國藥準字H12021032 金虹藥業 東單指定藥店 12
心腦清軟膠囊 國藥準字Z20043179 未標示 東單大藥房 8
因克瑞斯健腦片 國藥準字Z20090222 未標示 綠色大藥房 5
參茸大補膏 國藥準字Z43021037 湖南愛生藥業 未標示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