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是不撤銷投訴,相機別想要。”昨天,韓女士向記者提供了與對方的電話錄音。按照韓女士提供的電話,記者聯系到該公司業務人員,但對方否認曾賣出相機:“你有什么證據證明是從我們公司買的?”韓女士稱,盡管對方未提供購機發票,但她保留了匯款記錄以及收貨和退貨單,上面清晰記錄了對方的單位地址和業務員名字,她下一步準備報警。
(編輯:ok.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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