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北京8月29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天天3·15》報道,再過幾天就是中秋佳節了,咱們中國人的傳統過中秋節就要吃月餅,現在各個商場超市全都堆滿了各個廠家生產的各種品牌的各種口味的月餅,消費者也紛紛到商場選購這些應景的食品,大家在選購月餅的時候都喜歡選擇知名品牌的月餅,覺得饋贈親友有面子,吃起來又令人放心,可是我們的消費者在商場購買月餅的時候卻發現了山寨月餅,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王先生:前兩天我有一個親戚他是北京人,現在在天津定居,然后快到中秋節了我去買兩盒月餅去他們家,然后我就去河北一大型超市去選購月餅,看見有知名老字號稻香村的月餅。然后他那有一個柜臺,專門有賣稻香村禮盒和散裝月餅的柜臺,我就從那選購,然后我先拿了一塊散裝月餅去看,我看月餅本來想看生產日期的,然后一看他們的廠家稻香村下面寫著中國香港,然后我一看生產廠家上面寫著煙臺稻香村集團天津分公司,地址在一個村子里,就不知道這個稻香村是不是正宗的那種中華老字號稻香村。
這位王先生是一位維權意識很強的消費者,在給《天天3·15》爆料之前,他自己就已經對稻香村的山寨月餅事件展開了投訴以及調查。
王先生:然后我從網上給這個超市的總部反映了情況。這家超市有一個食品安全的熱線,超市給我回電話說這個月餅就是北京稻香村的月餅,就是產地不一樣,他說稻香村無非有什么浙江產的、蘇州產的、北京產的、天津產的,這只是天津廠子出的月餅,他是這么說的,然后他也要求廠家提供一些營業執照和QS認證,他說廠家單方已經給他傳到總的服務臺,然后他看執照什么的都是齊全的,但是我從網上查的,我也和稻香村那邊聯系,他們對這種情況不認可,說稻香村根本就沒有分廠。
記者:證照都是齊全的就認為產品是沒有問題的。
王先生:無非是天津生產的,他說是天津分公司生產的,北京稻香村那邊我去咨詢了,說稻香村中華老字號,說北京稻香村就是北京的廠子沒有天津的分公司,說您再買稻香村的時候,您要認真看一下注冊商標,他們稻香村,但是北京的中華老字號稻香村它的注冊商標是三合牌的。
記者:你看到的稻香村注冊商標是什么?
王先生:就是一個大牌子寫著稻香村,下面寫著中國香港。
帶著消費者的質疑記者也開始就這一山寨月餅事件調查,首先是記者找到了銷售這一月餅的超市詢問了銷售的主管。
記者:您是月餅銷售主管嗎?
主管:對,您有什么事嗎?
記者:是這樣的,我是中央人民廣播電臺經濟之聲《天天3·15》節目的,我們收到有消費者給我們投訴,在你們店里面購買的月餅,購買的稻香村的月餅,稻香村一般讓人想到是北京的或者是蘇州的,但是這個生產廠家印的是稻香村食品集團中國有限公司授權制造商,然后是煙臺市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我想跟您核實一下這是怎么回事,是有這樣的公司存在呢還是出現了什么樣的問題?
主管:是蘇州的。
記者:是蘇州的,你們從來沒有賣過北京的稻香村嗎?
主管:沒有。
記者:這個稻香村食品集團中國有限公司授權制造商的牌子上面印著中國香港的有嗎?
主管:哪個品牌的稻香村分好多。
記者:現在稻香村的商標下面印著中國香港四個字,然后它的生產廠家是稻香村食品集團中國有限公司授權制造商什么什么,肯定不是蘇州也不是北京,這個生產的產地是天津的。
主管:是天津的?那不可能,天津的不是我們做的吧,不是我們這的,我們的稻香村是蘇州的。
記者:您確定你們這邊沒賣過這樣的月餅是嗎?
主管:對。
消費者說商場告訴他標明稻香村香港的月餅生產廠家手續是齊全的,沒有問題,至于他到底是李逵還是李鬼,超市也沒有力量去甄別,而外賣的的月餅銷售主管卻干脆說就沒有賣過這個品牌的產品,這到底又是怎么回事呢?隨后記者聯系了超市的媒體總監,他承諾很快進行調查,并且會給出相應的結果。就在節目播出之前,超市方面再次聯系了經濟之聲告知經過調查進貨的這家月餅廠家的手續的確是齊全的,如果真的是仿冒的超市也很無辜,因為根據規定超市對手續齊全并且經過第三方檢測的產品允許其進入賣場銷售也是理所當然的。那么為什么包裝上標著中國香港的稻香村月餅會擺上了貨架呢?莫非是錯怪了它嗎?難倒它就真的是稻香村生產制造的?《天天3·15》撥打了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總經理辦公室的電話,聽聽他們的工作人員是怎么說的。
記者:我想跟您求證一下,像你們這種老字號的稻香村在工商注冊公司的全稱叫什么?
客服:公司的全稱是嗎?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責任公司。
記者: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現在這樣我們收到消費者的舉報,他在天津購買稻香村的月餅發現稻香村商標下面印著中國香港,然后生產有限公司的廠家印的是稻香村食品集團中國有限公司授權制造商,煙臺市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客服:那不是我們的產品。
記者:肯定不是你們的產品是嗎?
客服:對。
記者:你們也沒有授權過任何一家公司生產過稻香村這個品牌的月餅嗎?
客服:對,我們的產品就在北京有。
記者:就在北京有,外地沒有的是嗎?
客服:對,北京有經銷商什么的,有加盟店、有直營店,然后外地沒有。
記者:你們從來沒有在外地銷售過稻香村品牌任何點心是嗎?
客服:對。
隨后記者又聯系了素有南稻之稱的蘇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來核實情況。
記者:我想問一下你們這邊有沒有授權你們公司的名稱全稱到底是什么?
客服:我們公司的全稱就是蘇州稻香村食品工業有限公司。
記者:你們有沒有過授權其他地方的生產商生產稻香村的月餅?
客服:其他地方你指的是哪里?
記者:比如說煙臺那樣的企業。
客服:沒有,我們在那里沒有代工的。
記者:肯定注冊也更不可能是天津的某個地方,是這個意思嗎?
客服:嗯。
北京朝陽律師事務所鄭傳凱律師以及經濟之聲的評論員包華做如下評論
主持人:我們先站在消費者的角度來討論和看待這件事情,第一個問題山寨月餅到底該由誰來負責,我們消費者買到了這樣的山寨月餅能不能去退或者去換、或者要求賠償,鄭律師從法律上來看。
鄭傳凱:首先山寨不是法律概念,根據我們國家消法以及產品質量法所規定的,如果消費者產品所接受的產品是存在質量問題的這種不合格產品的話,是由消費者和生產者連帶消費者負擔法律責任的,但是我想提示一點是山寨產品到不合格產品需要一個很復雜的司法程序進行確認才能夠認定山寨產品到底是不是不合格產品。
主持人:如果說我們假設這個山寨產品本身又是一個合格的產品,比如說衛生是達標的,或者說其他的什么檢驗都是合格又怎么辦呢?
鄭傳凱:至少在目前來說他本身衛生檢驗合格包括他的生產商的手續齊全,那么目前來講我們就認為他是一個合法的產品,除非有相應的權利人提出相應的質疑,那么經過司法確認之后才能認定他在某一方面欠缺合法的手續,才能認定他是一種不合格的產品。
主持人:包華的意見。
包華:我跟鄭律師的意見有所不同,我們以前所說的假冒偽劣,前三個字假、冒、偽其實大部分是一個意思,第四個才是劣,也就是產品質量不合格,很多我們見到的產品質量其實是符合國家一些標準的情況之下是仿其他品牌進行銷售,這種產品來講是屬于假冒產品,根據消法的的規定來說也應該是做雙倍返還的,也應該是做賠償的,所以我認為這個案例里面不是說這個產品本身它的食品安全角度上來講是不是出了問題,而是說他是否假冒了馳名商標進行銷售,這個問題。
主持人:我們再來看第二個問題,消費者買到的山寨月餅或者是山寨的食品應該到哪里去討說法,剛才鄭律師的說法是如果山寨的月餅我們暫且說是月餅,如果說它是符合其他檢測的手續的話我們還真沒地兒討說法去是嗎?
鄭傳凱:是這樣的,消費者只能向被仿冒或者涉嫌冒用的生產商進行投訴舉報,但實際上這種投訴舉報跟我們平常所說的消費者向工商管理機關甚至公安機關進行舉報是不一樣的,這種舉報只是一種提示權利的作用,只能提示被冒用或者被仿造的生產商它的權利受損,作為消費者本身是沒有權利啟動一個確認這種商品是否合法,進一步說他這種登記注冊或者說他涉嫌搶注商標是否合法的這種司法程序,消費者是沒有權利去啟動的。
主持人:包華的意見呢?如果我們消費者買到了山寨的食品,或者具體點月餅,它其他各項手續都是齊全的,我們只能山寨一下了,至于口味怎么樣,因為我們吃的東西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它的口味怎么樣,是不是百年傳承下來的那個味道,可能這個就要打點折扣了是嗎?
鄭傳凱:我認為不應該這樣。
主持人:為什么?
鄭傳凱:我認為食品消費有兩方面的內容,一方面內容吃的是味道、吃的是安全、吃的是營養。另一方面來講,之所以是中國老字號,我們吃的另外一方面是文化,里面帶有文化消費的內容,也就是說我們的消費者在購買產品的時候如果我看到這個產品是個中華老字號的這樣一個內容,我進行了購買,那說明我們雙方對這個內容是表示一致的,不管是因為味道的消費還是因為文化的消費,但是如果我們的賣家是拿了一個假冒品牌的產品提供給我們的話,這種假冒產品現在非常多,那么在這種情況之下我認為商家的行為其實也違反了法律的規定,應該是對消費者進行賠償。
主持人:好的,我們就想到比如說現在很多的國際的奢侈品牌,然后他有一些山寨的東西,那肯定是違反了他的權利的,他們的打假和維權的力度和意識都是非常強烈的,我不知道這個山寨月餅或者說山寨食品他在后續的打假和維權方面會怎么樣,我們一會兒再說。剛才我們談到了消費者到底該怎么樣討說法,有沒有能力和可能性討說法的問題,我們再來看下面一個問題,出售手續齊全或者說所謂手續齊全的山寨月餅的賣場超市到底有沒有責任,需不需要承擔責任,鄭律師從法律的角度為我們解釋一下?
鄭傳凱:我認為賣場是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主持人:為什么?
鄭傳凱:如果是被仿冒的生產商這里面要有一個很復雜的法律程序,之前我講過,首先被仿冒的生產商主張這種權利,他可能是侵犯了他的商號權,或者說有一種在其他地區進行惡意的商標搶注,需要生產商合法的生產商進行主張權利,也就是說我們說的真正的稻香村,那么如果他主張的權利經過司法程序確認了是正確的,他還要申請撤銷這種違法的登記。這個事件當中我們看到的主要涉及到兩個問題,一個是我們所說的可能涉嫌到山寨的月餅,他登記的名稱可能會侵犯到別人的商號權,另外他所提供的商標可能是在中國大陸地區以外進行惡意搶注的商標,那么這兩項如果他主張權利得以實現的話,那應該向相應的登記機關主張撤銷違法的登記,違法的登記予以撤銷之后我們能夠確認他是一種不合格的產品,那么我認為在這種情況下銷售商應當按照我們的消法48條的規定進行退貨,在這個事件當中我認為銷售商對文件的審查已經盡到了相應的義務,并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情況,那么我們講如果是僅僅存在法律上技巧的過失的話,我認為這個行為還不構成消法49條所規定的欺詐行為,所以我認為如果我們之前所說的這一系列的這種程序,那么得以實現的話,銷售商也應該按照48條的規定退貨。
北京朝陽律師事務所鄭傳凱律師以及經濟之聲的評論員包華做如下評論
主持人:我們先站在消費者的角度來討論和看待這件事情,第一個問題山寨月餅到底該由誰來負責,我們消費者買到了這樣的山寨月餅能不能去退或者去換、或者要求賠償,鄭律師從法律上來看。
鄭傳凱:首先山寨不是法律概念,根據我們國家消法以及產品質量法所規定的,如果消費者產品所接受的產品是存在質量問題的這種不合格產品的話,是由消費者和生產者連帶消費者負擔法律責任的,但是我想提示一點是山寨產品到不合格產品需要一個很復雜的司法程序進行確認才能夠認定山寨產品到底是不是不合格產品。
主持人:如果說我們假設這個山寨產品本身又是一個合格的產品,比如說衛生是達標的,或者說其他的什么檢驗都是合格又怎么辦呢?
鄭傳凱:至少在目前來說他本身衛生檢驗合格包括他的生產商的手續齊全,那么目前來講我們就認為他是一個合法的產品,除非有相應的權利人提出相應的質疑,那么經過司法確認之后才能認定他在某一方面欠缺合法的手續,才能認定他是一種不合格的產品。
主持人:包華的意見。
包華:我跟鄭律師的意見有所不同,我們以前所說的假冒偽劣,前三個字假、冒、偽其實大部分是一個意思,第四個才是劣,也就是產品質量不合格,很多我們見到的產品質量其實是符合國家一些標準的情況之下是仿其他品牌進行銷售,這種產品來講是屬于假冒產品,根據消法的的規定來說也應該是做雙倍返還的,也應該是做賠償的,所以我認為這個案例里面不是說這個產品本身它的食品安全角度上來講是不是出了問題,而是說他是否假冒了馳名商標進行銷售,這個問題。
主持人:我們再來看第二個問題,消費者買到的山寨月餅或者是山寨的食品應該到哪里去討說法,剛才鄭律師的說法是如果山寨的月餅我們暫且說是月餅,如果說它是符合其他檢測的手續的話我們還真沒地兒討說法去是嗎?
鄭傳凱:是這樣的,消費者只能向被仿冒或者涉嫌冒用的生產商進行投訴舉報,但實際上這種投訴舉報跟我們平常所說的消費者向工商管理機關甚至公安機關進行舉報是不一樣的,這種舉報只是一種提示權利的作用,只能提示被冒用或者被仿造的生產商它的權利受損,作為消費者本身是沒有權利啟動一個確認這種商品是否合法,進一步說他這種登記注冊或者說他涉嫌搶注商標是否合法的這種司法程序,消費者是沒有權利去啟動的。
主持人:包華的意見呢?如果我們消費者買到了山寨的食品,或者具體點月餅,它其他各項手續都是齊全的,我們只能山寨一下了,至于口味怎么樣,因為我們吃的東西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它的口味怎么樣,是不是百年傳承下來的那個味道,可能這個就要打點折扣了是嗎?
鄭傳凱:我認為不應該這樣。
主持人:為什么?
鄭傳凱:我認為食品消費有兩方面的內容,一方面內容吃的是味道、吃的是安全、吃的是營養。另一方面來講,之所以是中國老字號,我們吃的另外一方面是文化,里面帶有文化消費的內容,也就是說我們的消費者在購買產品的時候如果我看到這個產品是個中華老字號的這樣一個內容,我進行了購買,那說明我們雙方對這個內容是表示一致的,不管是因為味道的消費還是因為文化的消費,但是如果我們的賣家是拿了一個假冒品牌的產品提供給我們的話,這種假冒產品現在非常多,那么在這種情況之下我認為商家的行為其實也違反了法律的規定,應該是對消費者進行賠償。
主持人:好的,我們就想到比如說現在很多的國際的奢侈品牌,然后他有一些山寨的東西,那肯定是違反了他的權利的,他們的打假和維權的力度和意識都是非常強烈的,我不知道這個山寨月餅或者說山寨食品他在后續的打假和維權方面會怎么樣,我們一會兒再說。剛才我們談到了消費者到底該怎么樣討說法,有沒有能力和可能性討說法的問題,我們再來看下面一個問題,出售手續齊全或者說所謂手續齊全的山寨月餅的賣場超市到底有沒有責任,需不需要承擔責任,鄭律師從法律的角度為我們解釋一下?
鄭傳凱:我認為賣場是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主持人:為什么?
鄭傳凱:如果是被仿冒的生產商這里面要有一個很復雜的法律程序,之前我講過,首先被仿冒的生產商主張這種權利,他可能是侵犯了他的商號權,或者說有一種在其他地區進行惡意的商標搶注,需要生產商合法的生產商進行主張權利,也就是說我們說的真正的稻香村,那么如果他主張的權利經過司法程序確認了是正確的,他還要申請撤銷這種違法的登記。這個事件當中我們看到的主要涉及到兩個問題,一個是我們所說的可能涉嫌到山寨的月餅,他登記的名稱可能會侵犯到別人的商號權,另外他所提供的商標可能是在中國大陸地區以外進行惡意搶注的商標,那么這兩項如果他主張權利得以實現的話,那應該向相應的登記機關主張撤銷違法的登記,違法的登記予以撤銷之后我們能夠確認他是一種不合格的產品,那么我認為在這種情況下銷售商應當按照我們的消法48條的規定進行退貨,在這個事件當中我認為銷售商對文件的審查已經盡到了相應的義務,并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情況,那么我們講如果是僅僅存在法律上技巧的過失的話,我認為這個行為還不構成消法49條所規定的欺詐行為,所以我認為如果我們之前所說的這一系列的這種程序,那么得以實現的話,銷售商也應該按照48條的規定退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