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 (記者/胡良光 通訊員/陳曉瑩 李瓊)廣州市消費者委員會近日公布了對廣州市場上60批食用植物油的比較試驗結果,總體達標率為60%,其中,花生油的達標率不到四成。值得注意的是,有17批次樣品的實測單件產品凈含量負偏差不符合規定,有涉嫌欺騙消費者的行為,
其中問題較突出的產品有:佛山市南海區佳皇食品有限公司出品的魯姬花壓榨一級花生油(生產日期2011.05.12)、東莞市順興油脂公司生產的好日子濃香花生油(生產日期2011.06.01)、廣東省佛山市瀾興植物食用油有限公司生產的金味康師傅純正花生香(生產日期2011.06.07),3種樣品規格均為1.8升/瓶,但實測值都只有1.43升,短缺量是允許偏差值的13倍。
廣州市消委會表示,本次試驗還發現有18批次食用植物油產品在脂肪酸組成、折光指數、相對密度和酸價等理化項目上不達標,部分食用調和油產品未按標準要求標示“食用調和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