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源集團是集研發、制造、銷售、服務為一體的現代化集團公司,公司生產基地130畝,在職員工1600余人,擁有千余家專賣店,相關從業人員7000多名,年生產能力達100萬輛。
綠源集團是集研發、制造、銷售、服務為一體的現代化集團公司,公司生產基地130畝,在職員工1600余人,擁有千余家專賣店,相關從業人員7000多名,年生產能力達100萬輛。綠源集團本部擁有14條自動化流水生產線,7條密閉式涂裝生產線,一個設備先進的車架加工中心和一個功能齊全的檢測試驗中心,綠源制造體系能夠對車架、輪轂、表面處理、控制器、充電器、電機等一系列的關鍵部件進行自主研發、制造和檢測。作為一家知名企業,其產品質量為何卻屢遭投訴,并被指售后服務差?
據江南都市報2007年1月4日報道,萬女士投訴稱,當年1月2日,她在南昌市洪城路電動車一條街的綠源牌電動車專賣店購買了一輛綠源電動車。使用不到一年時電瓶出現了問題,以前充一次電可以用兩個多小時,現在只能用50多分鐘。萬女士找到商家要求更換一個新電瓶,但是在更換了電瓶后,卻仍然只用得了1個小時。萬女士懷疑換的電瓶可能是以舊充新。當天,記者找到了綠源專賣店。該專賣店的有關負責人徐先生告訴記者,店里的電瓶都是廠家統一配置的,他們給萬女士更換的確是新電瓶,至于新換電瓶為何電量持續時間短的問題,他們也不清楚,主要還是廠家的問題,而且還需要經過檢測認定。徐先生表示,如經檢測發現是電瓶有問題,他們一定馬上更換。由于萬女士的電動車還處于保修期內,所以最后該店還是給其重新更換了電瓶。1月3日,已經更換電瓶的萬女士告訴記者,新換電瓶比過去的耐用多了。
鯤鵬網2009年12月15日轉載臨川晚報的報道稱,吳女士打來投訴電話:“電瓶若有質量問題,一年內包換,結果老板卻給我換了翻新品。翻新的電瓶沒用幾個月又出問題了,老板就以電動車電瓶已過保修期為由,拒絕提供售后服務。”據吳女士介紹,這輛綠源牌電動車是她在去年3月份購買的,購買時,經銷商黃老板承諾,將按“三包標準”為其提供售后服務,電動車的電瓶若在一年內出現質量問題,將無條件換新品。去年11月,電動車電瓶有問題,吳女士便來到綠源電動車售后服務中心,當時工作人員立即為其更換了一組“新”電瓶。可是哪里知道,“新”電瓶用了還不到幾個月又出問題了,經常充不滿電。于是吳女士只好再次找到綠源電動車售后服務中心,卻無意間了解到,自己以前所換的電瓶并非新電瓶,而是翻新品。今年12月初,電動車電瓶再次出現問題,吳女士無奈之下又來到綠源電動車售后服務中心,可是工作人員卻告知,如果要提供服務的話需要付費,因為她的電瓶使用年限超過一年,不在保修范圍。為此,記者找到綠源撫州總經銷黃老板。他告訴記者,根據綠源廠家規定,電瓶有質量問題一年內包換是指,電瓶在半年之內出現質量問題,包換全新的,而電瓶在半年之后一年之內有問題就更換翻新品。當記者詢問當時是否對吳女士解釋清楚時,黃老板稱:“這是電動車行業的行規。”
據大江網2007年04月24日報道,南昌市民唐女士打來投訴電話:“這車買來一周就啟動不了了,遇到雨天一插上鑰匙就‘自動發動’,現在車的支架竟然也斷了!”唐女士介紹說,這輛綠源125電動車是她2006年8月買的,剛買回去一周就出現各種故障。4月19日上午,她載著小孩騎往學校,行駛中電動車龍頭突然下沉,連人帶車摔倒在地上,她的右腿膝蓋摔腫,小孩的腿也被摔破,電動車車價與車龍頭的連接處竟然斷裂。慶幸沒有出大事的唐女士立刻找到綠源電動車專賣店,但專賣店一直沒有給她一個答復。記者介入后,綠源電動車公司承諾免費為顧客換新車架并承擔醫療費用。
投訴一:綠源電動車電瓶爆炸遭投訴
2009年6月13日,消費者徐先生在315消費電子投訴網投訴:去年我在綠源經銷商那兒買了一個48V的電瓶,昨天使用時(現還在質保期),電瓶突然發生爆炸,將整個電池盒炸出,對人員造成輕度傷害。今天我去經銷售那兒進行更換電瓶,他們不隨即更換電池,還在寧波總經銷商與分銷商那兒推責任,一會說是他們的事情,一會說是另外一方的責任。最終在總經銷商那兒只更換了四個中的一個電池,并且型號是不對的。原來的四個電池是一組的,有一個爆炸了,他們為什么不將電池全換掉?我擔心今后使用時,另外幾個電池因型號不對,會再次爆炸,傷到人!
投訴二:綠源電動車售后服務差遭投訴
2009年5月3日,消費者何先生在315消費電子投訴網投訴:我于2008年5月18日在杭州臨平購買一輛綠源HB2-5B電動車一輛,當時商家承諾是電機保修五年,電池保修一年,我才購買的。大概是2008年9月份我發現電池的性能大大不如從前,于是我騎車去臨平的綠源的維修部(他們代理好幾家的車維修),找了他們,當時他們給我檢測了,說電池沒問題的。叫我騎些時間再過來看看。當時我也沒多想,反正電池是保修一年的,也沒關系。到12月份,電池還是那樣,我再次去要求他們檢修,他們再次檢測,結果說我有一組電池不怎么好!我說那可以換新的了,他馬上說,你已經過了半年了,要換只能更換維護電瓶(舊的電瓶)。這不是完全的欺騙消費者嗎?而且每次修車都沒有人寫維修紀錄?只是看看發票有沒有過期,修車也不認真,每次都修不好,我現在該怎么辦?
投訴三:綠源電動車被指進行虛假宣傳
2010年3月8日,網友tuteng137在天涯論壇發貼稱:“綠源電動車作虛假廣告,欺詐廣大消費者!”貼中寫道,綠源電動車在湖北某報的廣告中宣稱 “綠源電動車(有)先進的柱狀磁編碼技術,電機、鎖具一體成型,國家發明專利,通過公安部防盜檢測,更安全、更可靠”,綠源電動車虛假宣稱其產品獲得國家發明專利,其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十一條,應依據《廣告法》第四十條對負有責任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和廣告發布者給予處罰。貼中還稱,綠源電動車在該報的另一則廣告中宣稱 “綠源電動車(有)先進的柱狀磁編碼技術,電機、鎖具一體成型,國家發明專利,通過公安部防盜檢測,更安全、更可靠”,被投訴人虛假宣稱其產品獲得國家發明專利,其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十一條,應依據《廣告法》第四十條對負有責任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和廣告發布者給予處罰。該貼還以圖片形式貼出了《武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令被投訴人馬上改正其違法行為(被投訴人對“綠源”電動車作種種虛假廣告宣傳的違法行為)的書面回復》、《因“綠源”電動車不符合國家相關技術標準,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曾對相關銷售單位依法進行了行政處罰的書面回復》、《武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的武工商責字【2009】15號<責令改正通知書>》及《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的鄂工商復決字【2010】1號<行政復議決定書>》。
來源: 九江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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