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姓名:XXX
聯系電話:XXX
電子郵件:XXX
投訴領域:網購
被投訴企業名稱:凡客誠品
被投訴企業網址:www。vancl。com/
投訴標題:鞋子穿了兩個月就爛了,致電客服說超過一個月不能退貨
投訴內容:5月3日在凡客誠品購買一雙鞋,今天發現鞋面裂開了,鞋幫也開膠了,給客服打電話要求退貨遭拒絕,回復超過一個月就不能退貨,試問一個月能穿出來鞋子的質量嗎。我現在只買了兩個多月,而且不是每天都穿,這么短的時間就開裂了,難道不是質量問題嗎?
來源:解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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