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處于渤海漏油漩渦中的康菲石油公司昨日終于舉行了幾度推遲的媒體見面會,就公眾關心的事故原因、評估細節和污染賠償等問題答記者問。然而,康菲自始至終含糊其辭、遮遮掩掩的回答卻令在場媒體及期盼得到正面回應的受害漁民們大失所望。面對當事雙方地位的嚴重失衡以及國家相關標準及法律的缺失,這起蔓延于渤海海域的“黑色災難”還遠遠不能畫上句號。
所有疑問康菲都不正面回答
事故發生兩個多月,清污工作還未完結,賠償事宜只字不提,這令康菲此次主動召集舉行的媒體會受到格外關注。會場內擠滿國內外的媒體,很多記者從頭至尾站著旁聽只為得到康菲的一句正面回答。不過,結果卻是康菲對媒體們的發問公關應答,有些問題甚至答非所問。
當被問及這次事故是否是一次人為事故時,康菲的回答是“我們現在的重點是在清理漏油事故,我們也在做調查工作”。
對于康菲和中海油在這次漏油事故中的責任認定以及現在誰作為第三方在給康菲做漏油評估和檢測的問題,康菲公司相關負責人則連用兩個“不能說”回絕了記者。
對于是否會像BP一樣成立一個賠償基金、承擔渤海漏油責任的問題,康菲僅表示,自己和BP沒有可比性。
當有記者問道“有沒有做過對生態環境損害方面的評估”的問題時,康菲則回答道,自己已經在安全和環保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可能對海洋環境影響的相關評估工作還在進行當中,沒有具體的完成時間可以公布。
媒體會上,康菲還稱收集到的56份油品樣本中只有兩份能與本次海床滲油直接相關,這兩份樣品取自被沖刷上岸的B平臺圍油欄的一塊殘片。另外三份樣品與C平臺溢油事件存在較強的相關性。但所收集的56份樣品中的絕大多數與燃料油相似。也就是說,與其漏油事故無關。對于這兩份油品樣本具體在什么海岸和海域發現的,康菲的回答是現在具體位置還不清楚。
在蓬萊油田項目中,康菲與中海油是合作伙伴,中海油旗下的全資子公司中海油服在此項目中負責鉆井和鉆井維修。就“事故發生后,中海油服主要負責什么工作”的問題,康菲直接回答:不想就這一事情做評論。
“不能說”、“不清楚”、“不做評論”、“沒有可以公布的”……這一系列或公關腔調或逃避問題的回答,不禁令人質疑:康菲的發言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解決公眾的疑慮?而康菲又為什么能夠如此消極對待?
會上,康菲也通報了現在事故進展情況。康菲稱,滲油源已經被永久性封堵,只是還存在原油殘留。清理工作已經完成95%,C平臺的清理工作將在8月31日前完成。現在所收集到的油基泥漿為400立方米,要大于之前公布的180立方米。
對于上述渤海溢油事故的原因及賠償問題,記者昨日也采訪了該項目的控股股東、康菲的合作伙伴中海油,但得到的回復僅僅是:關于中海油是否承擔事故導致的損失和賠償的問題,將根據最終確定的事故原因、性質以及與康菲公司簽訂的石油合同予以確定。
康菲與BP相比態度兩重天
近年來,全球頻發漏油事件。2010年4月,英國石油公司(BP)位于墨西哥灣的“深水地平線”鉆井平臺發生爆炸并引發大火,造成美國歷史上“最嚴重的一次”漏油事故,相對于康菲在處理漏油事件中的消極態度及緩慢進展,BP在處理墨西哥灣漏油事件時的態度更明確,行動更迅速。
2010年6月16日,就在墨西哥灣“深水地平線”鉆井平臺發生爆炸不到兩個月,經過四天的協商和談判,美國總統奧巴馬最終說服BP自愿創建一筆200億美元的基金,專門用于賠償漏油事件的受害者,并建立GCCF(海灣海岸索賠工具)運作該項基金。目前墨西哥灣石油泄漏事故提交索賠案件的80%已得到處理,此事件也為全球的海洋溢油賠償、生態損害評估等內容做出了指引。
此次康菲在中國發生漏油事故亦屬偶然,但在處理漏油事件的態度上,康菲卻備受質疑。
其實早在6月4日,發生事故的B平臺就開始有少量原油溢出。但直到6月21日,公眾才通過微博上的消息得知這次漏油事件。作為事故責任方的美國康菲石油公司和中海油因對公眾瞞報了整個事件而陷入輿論漩渦。
渤海灣蓬萊19-3油田是由中海油和康菲合作開發的石油項目,中海油擁有這一油田51%的權益,康菲擁有49%,作業方是康菲。在此次漏油事故的責任認定上,國家海洋局此前表示,相關法律規定,應由作業者承擔所有責任。此次康菲公司被認定為責任者,因此海洋部門只追究該公司的責任。但這依然難以平息中海油作為油田股東方及引入康菲作業的中方企業所受到的質疑。
7月6日,康菲與中海油第一次面見媒體,當時擔任作業方的康菲信誓旦旦地稱海底滲漏點已被全部堵住。但是形勢似乎愈加嚴重。根據北海分局的統計數字,截止到8月6日,溢油至少造成5500平方公里的海水污染。而且就在兩天前,康菲方面承認,在蓬萊19-3油田C平臺北側15米范圍內又發現10處海底油污滲漏點。
一直被外界指責消極應對漏油事故的康菲石油公司雖然先后三次向公眾道歉,但始終未提及任何賠償事宜。而且時至今日,有關溢油事故的真正原因依然未被披露。
康菲在處理漏油事件中如此“牛氣”,除了其自身原因之外,也與我國在處理石油污染方面法律法規不健全以及缺乏經驗有關。
對此,廈門大學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認為,石油公司在處理漏油事件問題上的態度跟事件的嚴重性和被污染國的態度有關。他說,如果被污染國的態度強硬,石油公司就能盡快處理漏油事件,因為在治理污染中,石油公司的投入是跟被污染國的懲罰程度成正比的,投入的多少、快慢對解決漏油事件是完全不一樣的。
林伯強進一步指出,國家海洋局還沒有通過專業的評估機構來評估損失,雖然不一定十分準確,但可以讓康菲知道自己面臨的賠償大概有多少,了解問題的嚴重性;另一方面我國的法律法規不健全,規定的20萬元賠償額太少,對于嚴重事件就不適用。同時,在與大型跨國石油公司合作時,林伯強認為發展中國家應該用大幅度提高環境污染成本的方法來維護自己的利益,這會使得石油公司在開采過程中更小心,對減少漏油事件有較大幫助。
維權困難賠償遙遙無期
就在昨日康菲召開媒體見面會的同一時間,由中華環保聯合會和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聯合主辦的渤海溢油污染維權專題研討會也在北京舉行。由該所30多名律師組成的律師團,接受樂亭、昌黎兩地近200名養殖戶委托,免費替這些養殖戶提供法律服務,幫助他們進行集體維權索賠。上周,已有北京華城律師事務所律師賈方義向青島海事法院、天津海事法院以及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中海油和康菲石油設立100億元的賠償基金,進行生態賠償和生態恢復。
不過,民間維權的難點卻在于立案太難。清華大學環境資源能源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王明遠認為,此次案件的關鍵點是,當事方的地位嚴重不平等。就本案而言,加害方和侵權方主要是康菲公司及與之有關聯的中海油。但受害方在本案里,除了海洋生態環境海洋生物的公共利益之外,還有國家的公共利益和漁民的利益。但漁民這個群體從經濟、科技和法律等方面來說與跨國石油公司地位是不平等的。這種不平衡使法律救濟面臨重重困難。
另外,環境污染造成的損害過程通常在空間方面有廣泛性,在時間上有累計性,而且具有間接性。通常來說并不是出現污染行為馬上造成損害,所以這一系列的特點就決定了案件里的因果關系是非常難確認的。
對于維權的重重困難,與會專家建議委托第三方開展獨立評估。在這次漏油事故中政府和漁民還是比較被動的,許多方面是康菲在自說自話。這樣就缺少公信力,所以在調查中需要第三方的參與,但這個第三方不應該是任何一方付錢找的第三方。應該由沒有利益關系、沒有利益集團操縱的單位作為第三方,比如有公信力的媒體及非政府(NGO)組織。
目前,盈科律師團對養殖戶們的損失進行評估,估計索賠數額會過億。當天,來自大連的養殖戶代表戰誼在發言中說,現在初步估計損失每畝2萬元左右,由于石油污染是長期性的事情,因此會影響將來的產量,所以損失無法估計。據山東大學海洋學院教授王亞民初步預估,按照有關歷史的產值,一年約2億元左右,5年不會少于10億元,但具體的損失情況應該是按照農業部的有關規定來進行估算。
對于損失賠償問題,康菲在媒體見面會上稱目前還沒有收到維權機構的訴訟,也沒有收到任何要求賠償的請求。對于如果有任何要求是否會進行賠償的問題,康菲公司僅表示“會考慮”。
按照目前的形勢來看,受害各方的索賠之路才剛剛開始,并且會是一場持久戰。
商報實習記者 高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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